为持续深化全县社会救助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,近日,阳谷县召开了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会议,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供养救助、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,实现社会救助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分离,提升工作效率。
优化简化审批流程。前置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,实行先核对、后申请;取消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环节,审批结果由乡镇(街道)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。对公示有异议的,由乡镇(街道)组织开展民主评议。
压缩审核审批时限。将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,对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,视困难情形可先行给予临时救助;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进行救助。
统一低保行政文书。以方便困难群众为原则,全面应用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,对于确需困难群众填写的低保申请表、委托授权书,要一次性告知、一次性填写。
(责任编辑:郭素彦)